四川大学有哪些研究生院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学校直属的教育机构,于1914年在原华西协合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前身)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合作下,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这一合作开启了四川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先河,标志着研究生教育在中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到1920年,学校已开始授予博士学位,这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影响力。1939年,原四川大学也开始招收研究生,标志着学校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逐步完善。1981年,四川大学成为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进一步提升了其在学术界的地位。随后,在1994年,学校成为首批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自审试点的单位,这一举措显著增强了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
1995年,四川大学又成为首批被特批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自审试点的单位,这为学校提供了更多自主权,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2000年6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开始试办,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4年5月24日,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标志着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研究生院设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以及综合科等,为研究生提供了全面的服务。这些部门不仅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还承担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服务等职责,确保了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不仅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还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学院注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致力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在学科建设方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不断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作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成员单位,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在推动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将继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都有哪些
四川大学的研究生专业有如下:
1、经济学院:
2、法学院
3、文学与新闻学院
4、外国语学院
5、艺术学院
6、机械工程学院
7、商学院
8、国际关系学院
扩展资料:
四川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招生人数
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4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90名,专业学位约招239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含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1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2],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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